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規(guī)定,我分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
公示時間: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7日)。
查詢方式:******/。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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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清水河縣黨政服務大樓6樓
郵編:0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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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文號 |
發(fā)文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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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煤矸石綜合利用項目 |
清環(huán)批字〔2026〕1號 |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