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東路以南、新港大道以西地塊位于濱江東路以南、新港大道以西,東至新港大道,南至韓晟路,西至縱三路,北至濱江東路,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jīng):116°6′20.304″、北緯:29°44′56.688″,占地面積約為53416.33m2(80.1245畝)。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城鎮村道路用地、城鎮住宅用地,根據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出具的建設用地的批復,該地塊按呈報的土地開(kāi)發(fā)用途用于二類(lèi)城鎮住宅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wù)用地的,變更前應按照規定進(jìn)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管理規定,該地塊需要開(kāi)展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公示內容《濱江東路以南、新港大道以西地塊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