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kāi)州區江里及浦里片區城鎮污水管網(wǎng)新建及改建工程(一標段)EPC總承包補遺(一)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開(kāi)州區江里及浦里片區城鎮污水管網(wǎng)新建及改建工程(一標段)EPC總承包”補遺內容通知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質(zhì)條件、能力和信譽(yù)”特別說(shuō)明的第(3)款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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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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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員養老保險證明要求如下: ①企業(yè)提供養老保險證明,事業(yè)單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或行政主管部門(mén)在編證明。 ②擬派人員的連續養老保險證明期限須包含?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須體現擬派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或社保號)、單位名稱(chēng)、在本單位參保時(shí)間(或起始參保時(shí)間),并帶有社保部門(mén)公章或社保部門(mén)的有效電子印章。 |
(3)本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員養老保險證明要求如下: ①企業(yè)提供養老保險證明,事業(yè)單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或行政主管部門(mén)在編證明。 ②擬派人員的連續養老保險證明期限須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須體現擬派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或社保號)、單位名稱(chēng)、在本單位參保時(shí)間(或起始參保時(shí)間),并帶有社保部門(mén)公章或社保部門(mén)的有效電子印章。 |
二、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專(zhuān)用合同條件”第14.2預付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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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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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預付款: 預付款的金額或比例為:合同暫定金額的25% 。 預付款支付期限:預付款擔保提交后7天內。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計金額達到簽約合同金額的30%后,按工程進(jìn)度以固定比例扣回預付款,即每完成合同工程量計量金額1%,扣回預付款的2%,分期從每月的進(jìn)度款中扣回,全部預付款金額在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80%時(shí)全部扣回。 14.2.2預付款擔保 在以下方式中選擇其一,作為雙方對預付款擔保的約定。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時(shí)間:合同訂立后7天內。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銀行保函(******銀行獨立保函,保函擔保期限直至竣工驗收合格)。 預付款擔保的金額:??預付款支付金額??。 預付款擔保的期限:??直至竣工驗收合格??。 預付款擔保的退還時(shí)間:??完工后退還?。 |
14.2 預付款:無(wú) |
三、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shí)間(投標截止時(shí)間)和開(kāi)標時(shí)間延期至2025年12月29日9時(shí) 30分,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shí)間順延至2025年 12月29日 9時(shí) 30分。?
注:招標文件與本次補遺內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補遺內容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不管下載與否均視為投標人已全部知曉。
******有限公司 (蓋單位法人章)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蓋單位法人章)
?????????????????????2025?年 12 月12日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