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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及標段名稱(chēng) |
2025年運營(yíng)一公司綜合實(shí)訓平臺建設項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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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人 |
******有限公司 |
遴選人聯(lián)系電話(hu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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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kāi)標地點(diǎn) |
******服務(wù)中心 |
開(kāi)標時(shí)間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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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2日 |
遴選最高限價(jià) |
172萬(wàn)元(含增值稅), 158.18萬(wàn)元(不含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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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方法 |
綜合評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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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候選人及排序 |
中選候選人名稱(chēng) |
遴選申請報價(jià) |
經(jīng)評審的遴選申請報價(jià) |
綜合評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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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50元 |
******.00元 |
9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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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10元 |
******.00元 |
9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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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18元 |
******.00元 |
9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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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遴選申請人(除中選候選人之外的)評審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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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申請人名稱(chēng) |
否決遴選申請依據條款(遴選申請文件被認定為不合格所依據的遴選文件評審辦法中的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的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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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委員會(huì )認定其報價(jià)低于成本價(jià),根據遴選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3.2.4,其響應作否決響應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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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公示的內容 |
一、評標結果異議應具備的“六要素” (一)資格:異議人為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 (二)時(shí)限:在結果公示期限屆滿(mǎn)之前提出。 (三)異議函內容: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四)代理人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以及授權委托書(shū)。 (五)采取書(shū)面形式。 (六)遞交地點(diǎn):成都市成華區雙店西一路208號7號線(xiàn)中環(huán)停車(chē)場(chǎng)A412,合約法務(wù)部(不接收郵寄),聯(lián)系電話(huà):028-******。 不滿(mǎn)足上述任意條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項 (一)公司授權委托書(shū) 辦理異議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權委托書(shū)”原件,并加蓋鮮章。委托書(shū)中必須明確異議人的名稱(chēng)、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授權委托權限等基本信息,并加蓋鮮章。 (二)異議函 提供“異議函”原件,并加蓋鮮章,異議函中應當有明確的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shí)、相關(guān)請求及證明材料。無(wú)明確的請求或未提供證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遞交紙質(zhì)版時(shí),同時(shí)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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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投訴機構 |
******有限公司 |
聯(lián)系電話(hu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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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投訴注意事項 |
1.遴選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對項目的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選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遴選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遴選活動(dòng)。 2.遴選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guān)系人認為評審結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guān)行政監督部門(mén)投訴。投訴前應當先向遴選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3.應先提出異議沒(méi)有提出異議,超過(guò)投訴時(shí)效等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投訴,有關(guān)行政監督部門(mén)不予受理。 4.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shí)、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jìn)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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